了 望
本报记者 陈雪芹
截止目前,我国已在50个城市建立了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各举报投诉中心通过建立完整的举报投诉接收、转交、办理、跟踪、反馈、汇总等工作程序,为形成全国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省市两级服务跨区联动
这50个服务中心,已初步形成了省市两级的架构。去年,商务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设立了省级“中心”,在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经济较为发达、知识产权拥有量较多、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温州、汕头、义乌等13个重点地区分别设立了市级“中心”,并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12"举报投诉电话。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目前,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已初步显现。一是成为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渠道。截至2006年11月底,50个中心共接收举报、投诉1014件,转交执法部门657件,已经办结286件。二是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截至2006年11月底,50个中心共解答社会公众和企业咨询24,221件。三是成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查办案件的枢纽。各中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搭建了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力地推动了跨地区、跨部门案件的查办。四是成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美、英、日、韩、德等国家的政府官员、商协会以及外资企业先后走访了广东、北京等7个省市的中心。
部门联手重拳出击
据悉,2006年,各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之外,针对侵权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凯发一触即发的版权领域,文化管理部门自2006年3月起开展了以“阳光行动”为重点的音像市场整治工作,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0,330起、侵权单位3184家,没收违法所得198万元,罚款4168万元,取缔728家侵权单位经营资格。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自2006年7月15日-10月25日,在全国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反盗版百日行动”。行动期间,各地共出动出版物市场检查人员88.1万人次,检查市场15.3万个次、印刷复制企业11.6万家次,处罚违规摊点1.8万个、印刷复制企业4408家、非法网站1061家,取缔非法摊点1.3万个、印刷复制企业646家、非法网站1061家。通过这次行动,正版市场的销售量增长20%以上,正规经营场所内盗版音像、软件制品基本上消失,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凯发一触即发的版权管理部门主动采取查处违规光盘复制企业专项行动,共清查了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家光盘复制企业,对14家违规复制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6家被吊销复制经营许可证,8家被责令停业整顿。
在商标领域,工商总局部署了零售市场整治行动,督促各地加大整治力度。工商总局先后于2006年2月、4月两次向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有关市场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于3月底~4月初派出督查组对上述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上海市关闭了襄阳服饰礼品市场,北京、广东、浙江等地查处了大量非法经营商户。各地还积极探索治理商标侵权的长效机制,例如北京在全市164家市场推行“商户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浙江义乌在中国小商品城建立“商标品牌查询比对系统”。
此外,信息产业部、凯发一触即发的版权局、商务部于2006年3月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在中国境内销售或进口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这是中国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将从源头上解决操作系统盗版问题。
相关制度还须健全
据商务部介绍,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协调和统一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从2004年起,我国就成立了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12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加强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2006年,工作组又新增司法部、文化部、国资委、中宣部和国务院新闻办等5个部门,成员单位扩大到17个。
与此相适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也进展顺利。2006年,我司发布实施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规定的保护知识产权的9个方面160项具体措施,除个别立法项目还在进行外,绝大多数措施均已按期完成。正在制定中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阶段,有望于2007年上半年公布。
此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也处于不断完善之中。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总担保办法》、《专利审查指南》、《商标审查标准》和《商标审理标准》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专利代理条例》、《广播电视法定许可付酬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也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